《政治生活》易混易错知识点
一、公民的政治生活
1、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公民与人民不能等同。凡是人民一定是公民,但公民不一定是人民。)
2、 在我国,公民的权力和义务是相统一的。(权利与权力不是一回事)
3、 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与人民民主专政不一样)
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其主体是全体公民。(并不是所有的公民都有。宪法规定,要年满18周岁,而且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5、 选举权就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国家层面:是选举权力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社会基层民主层面: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6、 享受权利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人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都是当家作主的体现。)
7、 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公民,享有公民的权利就越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不影响公民享有权利的多少。)
8、 公民享有的权利都是一样的。(错。如,全国人大代表享有的人身特别保护权和言论特别保障权,并非人人都有。)
9、 等额选举当选者已事先“内定”。(如果候选人的选票达不到法定的票数也是不能当选的。)
10.“选举与我无关”“选谁都可以”(错,这是公民意识不强、主人翁意识不强的表现。)
11、决策是少数精英的事,让公民参与决策过程,只会干扰决策的形成。(不是少数精英的事,公民参与决策,反映公民的意愿,集中公民的智慧,有助于形成科学的决策。)
12、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权,实行民主监督,是弱者对强者进行监督,不起任何作用。(错,公民行使民主监督,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见课本第29页。)
13、公民应先履行义务,后享受权利。(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是同时产生而又相对应存在的。)
14、村民委员会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国家机关。(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不是国家机关。)
二、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1、 中国共产党能代替政府行使政府职能。(错,政党、社会团体、政协、爱国组织都无权行使或者代替政府行使职能。)
2、 政府有管理经济的职能,所以政府可以直接干预经济活动。(政府不可以直接干预经济,而是以宏观调控为主,变直接干预为间接引导。)
3、 合理行政就是合法行政。(都是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4、 政府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加强立法工作。因此政府属于立法机关。(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 在政府民主决策过程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人的意见不予考虑。(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尊重少数原则都是我们在民主决策中应该坚持的原则。)
6、 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三、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所以人民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着,不能说我国人民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1、 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也是立法机关。(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可以制定有关行政法规,但不是立法机关)
2、 各级人大都能制定法律,都是立法机关。(地方人大只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地方性法规不能等同法律,不是立法机关。)
3、 中国共产党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是依法执政,政府才是依法行政。)
4、 中共中央提出方针政策是通过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变为国家意志的。(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政治领导是通过法律来实现的,党的政治领导通过人大变为国家意志。)
5、 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有共同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有共同的利益和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各民主党派代表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利益。)
6、 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相互监督。)
7、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成为对民主党派进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的决定性因素。(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进行政治上的领导。)
8、 人大代表代替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10、人民代表大会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11、人大和其它国家机关是相互监督的关系。(人大和其它国家机关是监督与被监督、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1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1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
15、人大是行政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是人大的执行机关。)
16、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之一。)
17、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制定法律的权力。(各级地方人大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全国人大才有制定法律的权力。
18、邓小平理论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全部问题。(邓小平理论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问题。)
19、中共中央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都是中央的执行机关。(错。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人大。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都在中共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政治领导)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20、人民政协是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决策机关。(中共中央是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决策机关,即党的政治领导。)
21、政协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的国家职能。(政协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的职能,但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不能行使国家职能。)
22、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也是贯穿这一理论的主线。“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邓小平理论的主题。)
23、在我国,宗教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才受到法律保护。)
24、我国已经消灭了民族压迫,所以不存在民族问题了。(消灭了民族剥削和民族压迫,就消除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根源。但当前影响我国民族团结的问题任然存在。)
25、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国务院是国家机关;政协不是国家机关,而是政治协商机构。)
26、我国的多党合作就是多党联合执政。(不对,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27、我国的国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8、我国民族问题就是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民族问题不一定就是宗教问题。)
29、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政治也不能干预宗教。(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是正确的,但政治也不能干预宗教是错误的。)
30、我国支持和鼓励人民信仰宗教。(我国是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但不支持和鼓励人民信仰宗教。)
31、我国实行自主自办的方针,与外国宗教不存在交往。(我国宗教在独立自主自办的前提下,发展与国外宗教的交流和交往。)
3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为了使宗教信仰最终放弃有神论和宗教信仰,逐步消灭宗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宗教活动纳入政策、法律、法规范围。)
33、我国宗教性质上已发生了根本转变。(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宗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宗教的性质仍然是唯心主义。)
34、宗教已经完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5、在我国、宗教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宗教主要起着消极作用,只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起一定积极作用。)
36、民族自治地方是具有独立主权的实体。(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域,不具有独立主权。)
3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
38、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享有高度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享有充分自治权。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39、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我国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40、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41、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42、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四、当代国际社会
1、各国的外交政策都是由本国的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决定的。(各国的外交政策都是由各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利益决定的。)
2、联合国大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联合国安理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
3、国际组织是国际社会最基本的成员。(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最基本的成员,也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4、国家力量相同时国家间合作的基础。(共同国家利益是国家间合作的基础。)
5、一国经济越发达,对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就越大。(错,不能这样认为,这是不科学的观点。)
6、世界的多极化趋势意味着当今世界已经实现了多极化。(不正确)
7、弱国无外交,经济实力的强弱决定一国的外交政策。(弱国也可以发展对外交往,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
8、我国政府一贯信守和平共处原则,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我国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是有原则的,是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为基础的,在涉及民族利益和国家主权的问题上,绝不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绝不拿原则做交易。)
9、只有维护本国利益,才能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若只顾本国利益,而不顾他国利益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不能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甚至会阻碍或破坏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10、对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我国政府的主张是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新秩序。(对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我国政府的主张是应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反对诉诸武力。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解决和平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