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雅语办〔2013〕2号
雅安市语委办关于转发《四川省语委办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中国梦.语言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雅安中学: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增强中小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现将《四川省语委办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中国梦.语言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的通知》(川语办函〔2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中小学校认真开展此次征文活动,并按照征文活动规程的要求按时上报征文作品。
附件: 四川省语委办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中国梦.语言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的通知
雅安市语委办
2013年9月22日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川语办函〔2013〕5号
四川省语委办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中国梦.语言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语委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会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四川省语委关于在语言文字工作系统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工作的通知”精神,促进“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近校园和“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工作的深入进行,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提高中小学生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经分管领导同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举办“四川省中小学生“中国梦.语言梦.我的梦”征文活动,并将此次活动列为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
本次四川省中小学生“中国梦.语言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的开展,是继中华经典诵读大赛、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之后,与学校经典诵、写、讲紧密结合的一项活动,旨在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在诵读、书写、讲解中国梦等学习中,用文字记录下所思、所感、所悟,尤其是对祖国、对家乡、对父母、对老师的热爱、感激之情或对美好生活的赞美、憧憬之情的表达,让孩子们用笔写下真情实感,用笔画出美好生活。学生作文水平是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的重要体现之一,写好作文是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基础。通过举办征文比赛,能够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写作热情、促进提高作文水平。请各地将此项活动列入本地区第16届推普周活动计划,并协助做好组织工作。
附件:1.征文活动规程
2.征文活动参赛情况表
3.四川省中小学生征文活动专用稿纸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
附件1
四川省中小学生“中国梦•语言梦•我的梦”征文活动规程
一、活动主题活动主题:中国梦•语言梦•我的梦。通过征文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热爱中华语言文字,熟悉、亲近中华民族共同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人文素养,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二、参加对象全省在校中小学生,按学段分为A、B、C三组。其中:A组为小学4-6年级,B组为初中1-3年级,C组为高中1-3年级(包括职业学校)。
三、活动办法
(一)活动组织:各地各学校组织学生按照主题参加征文活动。由学校教务处(教研室)或语文教研组初评,选择前50名学生作品,直接邮寄活动组委会。
(二)作品要求 1. A组(小学4—6年级):以“美丽家园”、“快乐成长”、“放飞梦想”为主题,撰写300—600字的作文,要求题目自拟,文章紧扣主题,感情真挚,语句通顺,书写规范,标点正确。 2. B组(初中1—3年级):以“温暖”、“梦想”、“精彩”为主题撰写500—800字作文,要求内容新颖、描写具体、语言生动、书写规范。可根据具体内容自拟题目。 3. C组(高中1—3年级[包括职业学校]):以 “恰同学少年”、“我的中国梦”、“生活就是舞台”为主题,选择一个角度,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作文,题目自拟,文体自选、书写规范。 4.征文必须经指导教师确认并用规范格式和书写点评后才能参与正式评审。未经指导教师点评的作品不能参加优秀作文评选。 5.征文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参加征文活动的作品及其片段不能发表在其他媒介上,引用必须注明出处,否则一律认定为抄袭,取消参加资格。
(三)征文方式本次活动统一使用“四川省中小学生征文活动专用稿纸”(请在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网http://yuweiban.scxxt.com.cn网站公告中下载),规范汉字手写(硬笔书写),不接受电子版本投稿,参与者确保真实、全面、有效地填写参赛信息。
四、奖项设置
(一)学生奖
1.特等奖:活动设置特等奖5名,不分组别。获奖者由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奖牌1枚,荣誉证书1份;获得2014年暑假北京六天免费夏令营一次。
2.一等奖:按各组别参赛人数的3%设置一等奖。获奖者由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1份。R
3.二等奖:按各组别参赛人数的5%设置二等奖。获奖者由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1份。 4.三等奖:按各组别参赛人数的8%设置三等奖。获奖者由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1份。 5.优秀奖:若干。
(二)教师奖
1.最佳指导奖:活动设置最佳指导奖5名,不分组别。获奖者由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奖牌1枚,荣誉证书1份;获得2014年暑假北京六天免费旅游一次。
2.优秀指导奖:每个参赛学校设置优秀指导奖1—3名。获奖者由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1份。
3.教学研讨会:部分获奖教师将被邀请参加2013年底在成都举行的“四川省中小学生‘中国梦•语言梦•我的梦’颁奖大会暨作文教学研讨会”。
(三)组织奖
1.市(州)组织奖:大赛设置市(州)组织奖若干,获奖单位获得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奖牌1份。
2.学校组织奖:大赛设置参赛学校组织奖若干,获奖单位获得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奖牌1份。
五、时间安排
(一)活动开展时间:2013年9月6日-11月15日止(以邮寄日期为准)。统一用大赛专用稿纸书写。稿纸在网上下载,学校复印(http://yuweiban.scxxt.com.cn网站公告中下载)。
(二)组委会评审时间:2013年11月16日-12月15日。奖项揭晓时间:2013年12月16日-12月20日。
(三)2013年12月底在成都举行“四川省中小学生作文大赛颁奖大会暨作文教学研讨会”,分三个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邀请优秀指导教师参与。
(四)优秀作品集出版时间:2014年6月底前,编撰“四川省中小学生‘中国梦•语言梦•我的梦’”获奖作品选集,学校自愿征订。
六、相关事项
(一)请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本项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及时转发本通知,做好组织宣传工作,保证活动规模和效果。
(二)本次征文活动由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四川省校园文学艺术发展促进会承办,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教育导报、四川在线、天府早报等媒体单位予以支持协助。征文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共同组成征文活动组委会。
(三)评审组织:由主办方委托承办方负责。获奖证书将直接由承办方验证获奖人员和学校身份信息后,寄送至获奖者学校。
(四)优秀作品结集出版:选择特等奖、一等奖、部分二等奖及三等奖优秀作文结集出版,并附录每篇文章的教师点评。
(五)版权声明: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全部参赛作品具有收藏、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包括网络发表权、所有出版权;因征文作者抄袭带来的版权纠纷,由征文作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征文作者享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凡参加此次活动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活动的各项规定。
(六)组委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朝琼联系电话:028-86731200 86747466 传 真:028-86742766 E-mail:180020003@qq.com
2.地址:成都市海椒市街6号富丽大厦610室
3.邮编:610061
四川省校园文学艺术发展促进会
二O一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