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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年级《政治生活》导学案第一课第二框 孙静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2-18 16:06:01 浏览次数:3238次

雅安中学高一政治必修2导学案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1.1.2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加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把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能力目标:联合实际,结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来说明为什么其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联系实际,结合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及原则,分析说明权利与义务的辨证关系。(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引导学生处理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促进学生进一步了解身边的政治生活,做到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重点】1)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2)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3)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难点】1)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2)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预习自学】

一、生活中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请查找资料,结合实际,谈谈我国公民在政治生活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二、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我们的全部政治生活,是以                                         为基础和准则的。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参与                                               ,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1)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外。
2)含义: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__________

 公民依法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________________
3)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________________,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政治自由
1)法律依据、内容: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自由。
2)意义: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________________,是社会主义民主的________________。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创造各种条件,保障公民享有和行使政治自由。
3.
监督权
1)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含义: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权利
3)内容:监督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1)为什么?——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_________________。因此,每个中国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地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怎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__________________。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3.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个义务。

(三)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1)含义:这是公民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原则,这项原则表明公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
2)具体表现:第一,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1)在我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是不可分离,具有统一性,相辅相成。____________________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________的主体,又是________的主体。__________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确保权利的实现

2)如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是要树立___________________,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是我们也要树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
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在我国,国家、集体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2)要积极履行义务,维护国家利益: 但是有些时候,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这是要以国家、集体利益为主,暂时牺牲个人利益,把国家利益摆在首位;同时国家应保障个人合法和正当的利益。

【课堂探究】

【探究活动1】公民现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在雅安中学召开,请同学们说说,选举人大代表的条件是什么?如果你有选举权,你会选举什么样的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来代表你行使国家权力?为什么?

 

 

【探究活动2】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材料一:826日凌晨陕西延安境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内蒙牌照双层卧辅大客车,追尾撞上一河南牌照甲醇罐车,现场迅速燃起大火,惨烈的车祸中,仅有3人逃生,36人命丧火海。网友纷纷为遇难者默哀,同时在车祸现场的图片中发现有一位 领导,背手挺肚,笑容满面。这一画面让大家为之愤怒,迅速引发了网上的热议。随后,网友通过人肉搜索,发现车祸中的领导原为陕西安监局长杨达才,检索中更是有网友发现此领导拥有多块名表,并且是常换常新。此一出,又再次引发了一片哗然。陕西省纪委已对网友热议的有关问题展开调查。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对调查中发现的杨达才的其他违纪线索,省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

思考:在“表哥事件”中,网络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还有没有其他的方式?

 

材料二:四川干部赵某,因要求享受正科级待遇问题未得到解决,遂以检举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名,捏造事实分别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县内科级以上领导干部70余人群发短信恶意诽谤他人,以发泄不满。赵某的行为,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思考:你怎样看待赵某的行为?

 

 【探究活动3】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

   网络可以让人们自由交流情感、发表自己的见解。近年来,“人肉搜索”这种做法在网上盛行,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人们对此褒贬不一。从社会道义的角度看,“人肉搜索”会把一些法律无法惩治的无良之人揪出来示众,充满了社会正义感,但“人肉搜索”毫无顾忌地公布别人隐私、个人信息,肆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触犯了法律。

思考:国家是否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限制?

 

 

【探究活动4】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请结合我们的实际,谈谈公民应该履行哪些政治性义务?

 

【探究活动5】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

材料:广州一位老人,觉得爬桥讨薪者的行为容易造成路人围观,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为维护“正义”,老人爬上桥,一掌将讨薪者从7米高的桥上推落坠地,造成重伤。没料到,才没过几天,我们就再度见证了一位老人的“壮举”,老人站在斑马线上,手中拿着砖块,只要有车辆闯红灯经过,老人便会用砖块砸向违章车辆。老人称,一些司机在斑马线上无视行人,他此举就是为了教训这些违章司机,据不完全统计,当晚被老人砸中的车有30辆左右,有人为老人的行为喝彩叫好,也有人认为老人行为和情但不合法。

思考:你如何看待这两位老人的行为?我们应该这样做?

 

 

 

 

【拓展视野】

1、我国宪法规定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1)、普遍选举原则; 2)、平等选举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4)、无记名投票原则,又称秘密选举原则; 5)、差额选举原则; 6)、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2、权利和权力

  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属于政治上的概念。权利包括权力和利益两层意思,而权力是一种特定的政治力量或能力。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权利的主体不是特定的,公民享有权利,而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

第三,有些权利可以放弃,权力不能放弃。

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解读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和守法上的平等,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任何法律,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公民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公民实际享有权利的范围或程度是有区别的。如宪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反对一切特权。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说明法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公民。

4).不要把平等理解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履行同样的义务。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知识体系归纳】

请对本课知识进行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