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雅安日报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群众满意为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增强了全社会对反腐倡廉的信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打好灾后重建“硬仗”、补上经济发展“欠账”提供了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截至9月底,全市纳入重建总规2148个项目,开工率99.8%,完工率39.9%。累计投资331.1亿元,完成率48.7%。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54.89亿元,增幅11%,增速排全省第二位。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市委、市政府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当好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一)强化统筹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灾后重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18次、市政府常务会7次研究了落实“两个责任”、“止懒治庸”、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议题24个。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调整充实了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配合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宝兴县、芦山县开展巡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坚决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健全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的转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的原则,以“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方式,制发了《雅安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6个牵头部门和73个协办单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督促指导8个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领导带头履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定期不定期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先后84次作出批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带头讲廉政党课、作出廉政承诺、严格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教育监管干部、廉洁自律。市委、市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着力抓好分管系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选好用好干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五好”干部标准、德才兼备、崇尚实干、群众认可的原则,选好用好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在急难险重中培养、选拔干部,统筹安排了14个县级领导职位,面向灾后恢复重建一线集中选拔,让敢于担当、勇于破难、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受到重用;深入开展违反干部选用程序、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新提拔领导干部双承诺,坚决剔除“害群之马”,让能为群众办实事、掏心窝子的党员干部受重用,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环境。
(五)狠抓廉政教育。市委、市政府汲取徐孟加等重大腐败案件教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及工作总体部署。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持续举办“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讲座,坚持每月一讲;强化反面警示教育,分批组织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监狱和法纪教育基地、收看警示教育片,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件强化震慑作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灾区、进学校等“九进”活动。通过狠抓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宣传,全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得到增强,思想“总开关”拧得更紧,增强了“不想腐”意识。
(六)严肃督查考核。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委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对8个县(区)73个市级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专项巡察。严格责任追究,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对8起违纪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对8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对5个单位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了“一票否决”。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从严从实肃风正纪。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2014年确定为“‘四风’突出问题整治主题年”,正风肃纪先声夺人、专项整治寻求突破,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干部作风“焕然一新”,换来干部群众的衷心“点赞”,改进作风的成效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一)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改进作风成效明显。市级领导亲自抓、作表率,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委书记叶壮同志带头严格执行办公室用房标准,四大班子迅速行动,及时腾退超标办公用房;市领导到基层调研轻车简从、务实节俭。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会议、文件数量普遍明显减少,迎来送往大幅压缩。据统计,市本级会议活动经费、公务接待费用、车辆购置费均减少了一半以上。高高在上、挥霍浪费、脱离群众现象得到遏制,改作风改到了群众心坎上。
(二)深化正风肃纪·止懒治庸专项整治,刹住“四风”蔓延势头。市委、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发力、持续用劲。结合雅安实际,确定了正风肃纪“9+1”专项治理体系。针对群众反映部分党员干部大办酒席借机敛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9个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针对一些干部在打“硬仗”、补“欠账”中不适应高强度、快节奏、严要求的庸懒“地方病”问题,集中开展止懒治庸专项整治,出台《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重建中不履职尽责行为。今年1-9月,查处“四风”案件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人,其中,县处级10人,科级2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1件41人。通过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群众普遍感受到以前司空见惯的党员干部常在牌桌、酒桌上的现象减少了,机关服务变化了,办事效率提高了。从中央督导组在雅安开展测评情况看,干部群众对解决“四风”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评价“好”的达98%。
(三)深化“走基层”活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以“为民惠民村居行,感恩奋进促重建”为主题的“走基层”活动贯穿始终,党员干部走出机关、下到基层,深入田间地头接地气,走进百姓拉家常。“一根凳、一席话、一条心、一起干”,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起到了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势如破竹效果,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受灾乡镇村和受灾结对帮扶全覆盖,帮助解决重建中涉及的水、电、路、建材等问题5600余个。一批民之所急、民之所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多年沉积的难题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得到妥善化解。
(四)加强纠风治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落实强农惠民政策,先后开展粮食直补、农资价格、征用补偿等专项检查,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开展教育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规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坚决纠正医药行业不正之风;在公共服务行业开展“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集中整治,对67个部门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强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举办《阳光政务电视问政》热线节目,及时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明显遏制,群众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五)强化监督检查,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重点督查内容,依靠广大群众参与,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形成了监督检查新常态。坚持破立并举,注重建章立制,解决“不能腐”的问题。按照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正风肃纪专项治理、作风巡察等七大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规范权力等方面制定了《雅安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雅安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级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等18项具体规定和办法,强化了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意识明显增强,一人说了就算、一拍脑袋就定、一拍胸脯就办的现象逐步遏制,越界犯规行为明显减少。
三、同步预防全程监督,坚守廉洁重建底线
2014年是完成芦山地震三年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任务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年,按照省委王东明书记 “全程动态监管” 要求,市委、市政府反复强调“坚守廉洁底线,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着力构建教育、制度、公开、监督、防腐惩腐“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同步预防、全程监督,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同步预防规范权力运行。通过风险排查、制度规范、科技防腐、强化公开等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引入灾后重建,有效规范权力运行。近年来,排查重建项目、资金、招投标等廉政风险点370个;印发《灾后重建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雅安市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办法》、《雅安市芦山地震灾后重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关于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办法》等事关招投标、资金、项目的制度办法19个;拓宽公开渠道,搭建现场公示栏、网络、电视、报纸等立体公开平台,及时公开重建政策、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信息。
(二)三级联动全程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作用,市、县、乡三级联动,强化全程监督、跟踪审计,形成组织监督为主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为支撑的“一主两支撑”大监督格局,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部门互动与上下联动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派出3个现场监督组、5个跟踪审计组驻点开展一线监督。出台《快查快处快通报涉灾信访举报办法》,严查重处涉灾案件。今年1-9月,组织开展捐赠资金、招投标、重建项目开工等专项监督检查78次。受理招投标投诉252件,查处违规企业28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200万元,列入黑名单企业12家,财政评减不合理资金5.5亿元。
四、严肃查办案件,“零容忍”惩治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反腐败提到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强调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市委、市政府反腐态度坚决、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执纪问责职能。
(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反腐倡廉方面的诉求,畅通书记、市长信箱,广泛公布“12388”举报电话,开通举报网站,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了“来信、来访、网络、电视”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今年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048件(次),同比下降30.8%。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并及时回复本人。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得到切实解决。
(二)转变办案方式,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法纪意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对案件线索的集体排查、统一管理,开展存量线索清理“大起底”。转变查案方式,由贪大求全向抓早抓小、快查快移转变。
(三)“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四风”典型案件,严查领导干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查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案件。今年1-9月,立案287件,同比增长95.2%;结案202件,同比增长130%,其中,县处级16人、科级8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对全市党员干部形成了有效震慑。
一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胜利,但有些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基础还不稳固。我们清醒看到作风和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长期性,反腐倡廉任务还十分艰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继续坚持刹风反腐不动摇,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零容忍”惩治腐败,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加大治本力度,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逐步实现“不能”。最终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真正做到使之“不想”,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以实实在在的反腐倡廉成效取信于民,为构建和谐廉洁雅安做出新的贡献!